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,您将被视为临时性失业:
- 您已经下岗或者工时减少,但有希望重返岗位。
- 您即将重返全职工作,或者工作薪资超过周福利金额。
- 从临时性失业到重返工作的时间间隔不超过四个星期。
如果满足这些条件,您将被视为临时性失业;而且,只要与雇主保持联系即可满足积极求职的要求。如果您的复工日期发生变化且超过四个星期,您必须联系我们,并开始积极求职,每周一次报告五个求职活动。如果未能联系我们告知最新复工日期或者未能按要求寻找工作,您的福利申领将被中止。
您可以专注寻找临时性工作,直到重返正式雇主的工作岗位。您无需注册“iMatchSkills”;但是,如果未能重返工作岗位或者返工日期推迟,您必需进行注册。
示例1:
您最后一天的工作日期是4月9日。复工日期是5月11日。您属于临时性失业,因为您的下岗时间只有三周(整个日历周)。
此示例中,您无需进行求职活动。
示例2:
您最后一天的工作日期是4月16日。复工日期是5月28日。您不属于临时性失业,因为您的下岗时间超过 四整周。
此示例中,您需要进行求职活动。
示例3:
您最后一天的工作日期是4月2日。6月21日,雇主声称您将于7月5日重返工作岗位。您不属于临时性失业,因为您的下岗时间超过四整周。此示例中,您需要进行求职活动。
示例4:
您最后一天的工作日期是4月18日。雇主告诉您将很快重返工作岗位,但无法确定具体日期或者四周之内的预计日期。您不属于临时性失业,因为您没有重返工作岗位的日期。
此示例中,您需要进行求职活动。